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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5-29    字体:[增加 减小]    打印本文    打印网页   

   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工作,加强监管,管理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教务处推行的毕业论文管理系统,现对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环节作出以下相关要求和说明。

    1、学院成立答辩领导小组,成员由教学分委员会成员组成。各专业成立专业答辩委员会,设主任、副主任各1名,委员35名,秘书1名。根据工作需要,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,每组35人,设组长1名,秘书1名(可由委员兼任),秘书负责答辩记录。答辩委员会、答辩小组及学生答辩安排应在答辩前1周报教学办备案并上报教务处。

    2、答辩前应严格审查学生是否具备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资格。教学办负责提前审核学生的学分情况,并将结果通告学工办和各系相关人员;指导老师负责审核学生毕业论文各环节完成情况。对于学分没有达到相应要求、没有按相关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前各环节工作、不认真提交毕业论文各环节材料的学生,不能进入答辩环节;论文定稿查重不合格等情况的学生,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达到要求后可申请参加答辩;答辩结束后,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将对所有学生的答辩质量进行全面复核,对复核结果不合格的学生将作降档或集中组织二次答辩的处理,二次答辩不通过的学生将延期至下学期开学补答辩。

    3、答辩过程中,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,包括毕业设计(论文)陈述和答辩提问两个环节,其中毕业设计(论文)陈述不少于10分钟,答辩提问环节回答3个及以上问题。答辩委员除对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内容提出质询外,还应考核专业相关基本理论、计算方法、实验方法等。答辩秘书负责做好记录和文档管理工作。

    4、在答辩过程中,答辩秘书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。由于教务处的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要求所有材料都要入网,答辩秘书可事先将评分和答辩记录写在纸质的评分手册上,然后将相关内容录入系统。鉴于答辩秘书录入系统的工作量较大,可由学生将答辩记录整理成电子档发给答辩秘书,再由答辩秘书录入系统。

    5、单项成绩评定和总成绩评定一律按照百分制记载。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按百分制换算成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5级制,成绩优秀率不超过20%。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,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最终评定为不及格。

 

管理学院

20185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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